碾子山区招商引资网
消防大队办事指南
建筑工程、建筑装修工程、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消防设计审核


  工程项目在现场经过选址勘查符合消防规范规定、报审图纸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合格、申报材料齐全、并按规定缴纳消防设施建设费后, 5 个工作日之内签发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》。
一、办事程序

  窗口受理登记 —→ 领取《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》 —→ 现场选址勘查 —→ 受理报批图纸 —→ 审核报批图纸 —→ 发放《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》。

二、申报材料
  1.设计图纸:包括总平面图;防火专篇;建筑平、立、剖面图;消防给水图;消防电气图;防排烟图;暖通图;
  2.工业项目需报计委批文或经有预算资质单位出具的工程预算;
  3.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。

三、承诺时限
5天

四、收费标准
  民用建筑:1、高层建筑、地下建筑(地下住宅除外)5元/平方米;
       2、宾馆、饭店、商场、公共娱乐场所5元/平方米;
       3、其它民用建筑5元/平方米;
  工业建筑:甲、乙类厂、库房,概算金额7‰,丙,丁类厂房,概算金额5‰。

五、负责人及联系电话
  负责人:史中山
  联系电话: 6673503
  地 址:碾子山区消防大队(华安厂二门处)